“犹太人问题”,这是一个萦绕在马克思早期思想谱系中的关键论题,这个问题通常被视为马克思与其老师——青年黑格尔学派的代表人物——布鲁诺•鲍威尔决裂的开始,并承接了后期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经济社会学转向,这是一个老生长谈的话题。人们往往从一种事后的角度在马克思的早期文本中大谈其人类解放和经济异化思想的萌芽,并将其视为其早期思想与后期思想连贯一致的证据。或者从马克思的早年经历出发将马克思视为一个单纯的“自我仇恨”的“反犹主义者”。或许从另一个角度重新思考问题是更有裨益的,这种角度不是其他任何人的角度,也不是历史的或者未来的角度,而是文本自身的角度。而从文本自身的角度思考问题、从文本本身出发意味着什么?这首先意味着从那些使这些文本得以发端的问题出发。
首先,我们要正确地提出问题,同时消除过去的那些错误提法。——布鲁诺•鲍威尔,《犹太人问题》,导言(《历程》第34页)
什么是“犹太人问题”?什么是“犹太人”或“犹太人的本质”?“犹太人”何以是一个“问题”?以及对这一“问题”的“正确提法”究竟是什么?或许人们会提到19世纪基督教国家对犹太人的压迫,会提到犹太人当时的悲惨处境,会提到“隔都”或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仿佛“犹太人问题”就是一个犹太人反抗基督教对其压迫并寻求自由和解放的问题。但是,无论是对于鲍威尔还是马克思而言,这恐怕都不是谈论这一问题应有的出发点。
为犹太人辩护的人往往也是这样开始的。他们要么抱怨犹太人在基督教的世界中生活遭受压迫,要么,如果承认对犹太人的思想、性情以及状态的某种谴责,他们这样做也只是要让上面说的压迫变得更加恶毒,因为他们提出:是压迫造成了犹太人那样的性情和沉沦的状态。
谁要是试着以这种方式为犹太人辩护,谁这样拯救犹太人,那么谁就是在做相反的事,因为他让犹太人蒙受了很大的侮辱,让他们的事业(Sache)变得无望了。——布鲁诺•鲍威尔,《犹太人问题》,问题的正确提法(《历程》第35页)
犹太人的解放,就其终极意义来说,就是人类从犹太精神中得到解放。
犹太人已经用犹太人的方式解放了自己。——卡尔•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历程》157-158页)
对于鲍威尔而言,犹太人的解放当然不是从一种外在的宗教或政治压迫中解放,而是从犹太教内部,也就是从犹太教本身的戒律、语言和其“隐秘本质”中解放,因为犹太教戒律才是犹太人遭受压迫的根源。而对于马克思而言,犹太人的解放与犹太人甚至都毫无关联,问题并不在于犹太人从外在压迫抑或内在压迫中解放——马克思说,他们“已经解放了自己”——而在于人类从世俗的犹太教也就是犹太精神中解放。
首先,鲍威尔提到了犹太民族的排他性(而并非基督教的排他性),也就是说,犹太人并不是基督教中的“他者”,恰恰相反,基督教是一个世界宗教,而犹太教却是一个排他性的宗教,基督徒反而才是犹太教中的“他者”,甚至世界其他民族都是犹太教的“他者”,鲍威尔甚至更加激进地断言,犹太人甚至是其自身宗教戒律的“他者”,并且犹太人同时还在不断生产这种异于其自身的“他者”,这就是犹太民族的本质:一种矛盾的双重性。
只要他们还是犹太人,只要他们还视自己为被选中的、唯一合法的民族,就算赋予他们充分的独立性,他们还是会消灭(aufzuheben)这种独立性。——布鲁诺•鲍威尔,《犹太人问题》,问题的正确提法(《历程》第43页)
犹太教的本质是前后矛盾。它的前后一致性(Consequence)就是:它是前后矛盾的,而且一直是前后矛盾的。——布鲁诺•鲍威尔,《犹太人问题》,对犹太教的批判考察(《历程》第57页)
而基督教的普遍性和世界性难道就意味着基督教就不是一个排他性宗教吗?当然并非如此,基督教反而是“犹太教和犹太教排他性的完成”,这种完成(鲍威尔用黑格尔派的术语说道)就是“扬弃”「Aufhenbung」,既是对这种“排他性”的否定,同样也是对这种“排他性”的肯定。而如何理解这种肯定呢?鲍威尔说:
基督教认真对待犹太教的排他性,把它提升为行动,反对民族间的任何区别。——布鲁诺•鲍威尔,《犹太人问题》,对犹太教的批判考察(《历程》第45页)
对于鲍威尔而言,犹太教的问题并不在于其“排他性”,而更为关键之处则在于犹太教“排他”的“不彻底性”,他们没有将这种排他性贯彻到底,而“彻底的排他性”就意味着:一,将这种排他性“提升为行动”,也就是将其视为一个应该为之而付出的努力,将其视为现实而非幻想;二,回归到使犹太教得以可能的“起源”中去,也就是回归到最原初的“摩西戒律”中(而非回到“塔木德”以及“塔木德”对“摩西戒律”矛盾性地曲解中),而这就意味着重新回归到犹太人自己所创造的环境——迦南中去,同时也意味着使犹太民族真正成为一个历史的、发展的存在,也就是说;三,最终成为基督教,于是“排他性”就自反性地扬弃了“排他性”本身。因此,“犹太教就是基督教的准备,而基督教则是犹太教的完成”,鲍威尔明确支持这一古老的论断。
而关于“犹太人的本质”,也就是犹太教“排他性”的论断,鲍威尔受到了那个时代的犹太启蒙哲学家摩西•门德尔松的影响,同时也对其作出了批判。门德尔松在其著作《耶路撒冷》中论证了犹太教与理性并不矛盾,犹太人同样可以得到启蒙并获取自由,他认为犹太教是启示律法的体系,而非启示真理的体系,启示律法教导人的行为,而启示真理则规范人的认识,因而犹太教比基督教更加符合世俗国家的要求:管理行为而非控制信仰。但是鲍威尔提到了国家法律与犹太戒律的冲突:
只有按照诡辩,即从外观来看,犹太人在国家生活中才能始终是犹太人;因此,如果他想始终是犹太人,那么单纯的外观就会成为本质的东西并且取得胜利,就是说,他在国家中的生活只会是一种外观,或者只是违反本质和通则的一种暂时的例外。——布鲁诺•鲍威尔,《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历程》第122页)
也就是说,这种看似和谐的统一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种“单纯的外观”,是一种“违反本质和通则的暂时的例外”,是两种绝对“排他性”之间看似和谐的并行不悖。因而如果真的想达到这种犹太人与国家生活的和谐一致、实现真正的自由,犹太人只能放弃他们的戒律,抛弃他们一成不变的宗教韧性,也就是放弃犹太教,成为基督徒,否则:
只要他们想保持为犹太人而且生活在他们能成为自由人的想法中,他们就什么都没做。——布鲁诺•鲍威尔,《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历程》第123页)
而犹太人最终放弃戒律恰恰真正遵守了戒律,成为基督徒才真正完成了犹太教。鲍威尔嘲笑门德尔松说:
(门德尔松)借助最单调的哲学残渣,借助的是伍尔夫大众哲学的残渣——这种哲学很久以来就被认为是该灭亡的了,它受到了康德的冲击,康德撼动了时代的普遍意识,改变了时代的走向。他用这点礼物对人性根本不会有什么影响,对自己的民族也只有很小的影响,以至于他必须敷衍自己的民族说:耶和华什么时候像一千年前在西奈山上那样确定、清晰地对这个民族说会把这个民族从他的戒律条例的奴役下解放出来,这个民族就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解放。——布鲁诺•鲍威尔,《犹太人问题》,消除最后的幻觉(《历程》第96页)
耶和华在西奈山上通过言谈将犹太戒律加之于犹太人,因而犹太戒律本质上外在于犹太教,犹太戒律恰恰是犹太教自身的背叛。于是犹太人的解放无法像基督教一样借助于正-反-合这一辩证的自身历史发展而得到解放,却只能祈求耶和华的二次降临,这对鲍威尔而言无疑是一个讽刺。犹太人只能在其“充满神迹的”、“虚幻的”、“伪善的”、不可能的戒律中固守,而无法在“这个世界”、也就是“真实的、符合伦理的戒律”中安身立命。